基层风采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基层风采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强化医疗废物废水监管 严把环境安全关

发布日期:2021-01-29 11:56 信息来源:唐山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消除医疗废物、废水处置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隐患,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强化医疗废物废水处置监管和环境监测工作,严把环境安全关。

  周密安排部署。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环境保护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专题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视频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每周召开例会,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调度和安排。同时积极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接,不断规范医学隔离观察点废水安全处置工作。

  印发工作方案。印发《开展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对医学观察集中隔离点进行环保验收的紧急通知》等相关文件,对全市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和接纳医疗机构污水汇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以及医学观察集中隔离点的环境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对已启用的医学观察集中隔离点和即将启用的隔离点进行环保检查验收,逐条对照验收要求,逐一进行验收,确保垃圾、污水得到安全处理未通过生态环境部门验收的隔离点,坚决不能启用。

  现场督导检查。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对全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集中隔离点和接纳医疗机构污水汇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管理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处、水处、执法支队、土壤处组织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全市医疗废物处置、医疗污水处理、接纳医疗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导整改。

  开展水质监测。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要求,组织对医疗污水、隔离点、高温消毒医废处置单位、接纳医疗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水进行监督性监测,并督导其按照相关规定针对余氯、粪大肠菌群等指标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水质达到疫情防控要求。

  下一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医疗废物废水处置检查指导和环境监测工作,确保医疗废物废水收运、处置安全,坚决防止次生污染事件发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基层风采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消除医疗废物、废水处置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隐患,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强化医疗废物废水处置监管和环境监测工作,严把环境安全关。

  周密安排部署。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环境保护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专题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视频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每周召开例会,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调度和安排。同时积极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接,不断规范医学隔离观察点废水安全处置工作。

  印发工作方案。印发《开展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对医学观察集中隔离点进行环保验收的紧急通知》等相关文件,对全市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和接纳医疗机构污水汇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以及医学观察集中隔离点的环境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对已启用的医学观察集中隔离点和即将启用的隔离点进行环保检查验收,逐条对照验收要求,逐一进行验收,确保垃圾、污水得到安全处理未通过生态环境部门验收的隔离点,坚决不能启用。

  现场督导检查。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对全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集中隔离点和接纳医疗机构污水汇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管理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处、水处、执法支队、土壤处组织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全市医疗废物处置、医疗污水处理、接纳医疗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导整改。

  开展水质监测。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要求,组织对医疗污水、隔离点、高温消毒医废处置单位、接纳医疗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水进行监督性监测,并督导其按照相关规定针对余氯、粪大肠菌群等指标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水质达到疫情防控要求。

  下一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医疗废物废水处置检查指导和环境监测工作,确保医疗废物废水收运、处置安全,坚决防止次生污染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