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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为持证排污单位量身打造“一对一”培训、“面对面”支招、“手把手”指导

发布日期:2020-05-26 09:2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连日来,定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帮扶指导和执法检查,市生态环境局监控中心和执法人员,通过线上线下组织培训、逐一排查核对和高频次抽查监测,“一对一”培训、“面对面”支招、“手把手”指导,助力企业规范落实开展并有效提高自行监测的质量,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助力全市污染防治攻坚。

  

  

“上门”培训,当好“服务员”

  结合行业特点,入企进园区,对全市持证排污单位就2020年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进行政策解读,围绕企业如何制定自行监测方案、监测项目和监测点位的确定、平台数据录入填报、如何公布自行监测数据以及数据缺失补报和档案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和具体技术指导,并现场为企业代表答疑解惑。同时要求各排污单位主动承担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排放标准、技术规范等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年度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按时公布自行监测结果,及时报告停产、停运情况,并对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及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精细执法,当好“质监员”

  在全市范围内就企业自行监测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包括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的制订、方案的落实、监测结果的上报、报告的系统上报、及监测结果的公开等。对检查中存在未开展自行监测、自行监测频次不够、点位不全、污染因子不全面、监测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并要求企业充分认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人员管理和技术培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自行监测活动和相关信息公开公示。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加强企业自行监测指导帮扶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企业自行监测管理水平,保障监测数据科学性、代表性、有效性,实现规范监测、数据有效、依法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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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定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帮扶指导和执法检查,市生态环境局监控中心和执法人员,通过线上线下组织培训、逐一排查核对和高频次抽查监测,“一对一”培训、“面对面”支招、“手把手”指导,助力企业规范落实开展并有效提高自行监测的质量,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助力全市污染防治攻坚。

  

  

“上门”培训,当好“服务员”

  结合行业特点,入企进园区,对全市持证排污单位就2020年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进行政策解读,围绕企业如何制定自行监测方案、监测项目和监测点位的确定、平台数据录入填报、如何公布自行监测数据以及数据缺失补报和档案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和具体技术指导,并现场为企业代表答疑解惑。同时要求各排污单位主动承担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排放标准、技术规范等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年度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按时公布自行监测结果,及时报告停产、停运情况,并对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及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精细执法,当好“质监员”

  在全市范围内就企业自行监测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包括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的制订、方案的落实、监测结果的上报、报告的系统上报、及监测结果的公开等。对检查中存在未开展自行监测、自行监测频次不够、点位不全、污染因子不全面、监测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并要求企业充分认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人员管理和技术培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自行监测活动和相关信息公开公示。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加强企业自行监测指导帮扶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企业自行监测管理水平,保障监测数据科学性、代表性、有效性,实现规范监测、数据有效、依法排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