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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专项治理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等违法行为

发布日期:2020-04-08 09:0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认真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4月7日,衡水市生态环境局、衡水市公安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从严治理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等违法行为的通告》,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治理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专项行动重点依法从严治理以下五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造成大气污染的,在交通干线附近、城市建成区及村庄周围等环境敏感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将从重惩处;(二)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工业废料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三)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物质,引起火灾,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的;(四)采用露天焚烧祭祀用品的方式开展祭祀活动,特别是在林地周边、农村散埋坟地、城市街道、路口、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等场所焚烧祭祀的。(五)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二是实行举报奖励。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露天焚烧秸秆、荒草、垃圾、工业废料及露天焚烧祭祀等违法线索,对举报提供重要线索的,生态环境部门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依法予以保护。

  

  三是公布了举电报话。衡水市生态环境局:12369    衡水市公安局: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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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4月7日,衡水市生态环境局、衡水市公安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从严治理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等违法行为的通告》,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治理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专项行动重点依法从严治理以下五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造成大气污染的,在交通干线附近、城市建成区及村庄周围等环境敏感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将从重惩处;(二)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工业废料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三)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物质,引起火灾,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的;(四)采用露天焚烧祭祀用品的方式开展祭祀活动,特别是在林地周边、农村散埋坟地、城市街道、路口、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等场所焚烧祭祀的。(五)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二是实行举报奖励。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露天焚烧秸秆、荒草、垃圾、工业废料及露天焚烧祭祀等违法线索,对举报提供重要线索的,生态环境部门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依法予以保护。

  

  三是公布了举电报话。衡水市生态环境局:12369    衡水市公安局: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