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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县加强劣质散煤管控、禁烧、禁燃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发布日期:2019-08-22 09:1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磁县加强劣质散煤管控、禁烧、禁燃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是磁县全力开展劣质散煤管控和型煤质量监管“百日会战”,号召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向劣质散煤污染宣战,共同打好蓝天保卫战,共同守护美好家园,打赢劣质散煤管控百日会战,既需要政府部门的依法履职,更需要全县人民的共同参与、共同行动、共同监督。

  二是对违反规定运输、储存、销售劣质燃煤的,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县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县散煤销售经营者要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劣质散煤管控要求,禁止在主城区和完成“电代煤、气代煤”的区域开设散煤销售网点,禁止从事流动销售、网上销售、电话销售等违法销售散煤行为。

  三是对未完成“电代煤、气代煤”工作的乡镇、村,严禁储存、使用劣质散煤,推广使用洁净型煤、无烟煤、兰炭和其他清洁能源,对发现储存、使用的劣质燃煤,要回收置换成洁净煤。凡储存、使用劣质散煤的居民、商户、单位等,在8月底前全部清理完毕,9月1日以后发现储存使用的一律予以没收。

  四是当好劣质散煤治理的宣传员、监督员,广大人民群众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主动宣传劣质散煤危害和磁县管控措施,及时劝阻、制止或举报违法经营销售、采购、囤积、使用、运输劣质散煤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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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磁县加强劣质散煤管控、禁烧、禁燃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是磁县全力开展劣质散煤管控和型煤质量监管“百日会战”,号召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向劣质散煤污染宣战,共同打好蓝天保卫战,共同守护美好家园,打赢劣质散煤管控百日会战,既需要政府部门的依法履职,更需要全县人民的共同参与、共同行动、共同监督。

  二是对违反规定运输、储存、销售劣质燃煤的,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县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县散煤销售经营者要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劣质散煤管控要求,禁止在主城区和完成“电代煤、气代煤”的区域开设散煤销售网点,禁止从事流动销售、网上销售、电话销售等违法销售散煤行为。

  三是对未完成“电代煤、气代煤”工作的乡镇、村,严禁储存、使用劣质散煤,推广使用洁净型煤、无烟煤、兰炭和其他清洁能源,对发现储存、使用的劣质燃煤,要回收置换成洁净煤。凡储存、使用劣质散煤的居民、商户、单位等,在8月底前全部清理完毕,9月1日以后发现储存使用的一律予以没收。

  四是当好劣质散煤治理的宣传员、监督员,广大人民群众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主动宣传劣质散煤危害和磁县管控措施,及时劝阻、制止或举报违法经营销售、采购、囤积、使用、运输劣质散煤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