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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生态环境局调度纳污坑塘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9-03-15 00:0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3月14日,为做好衡水市纳污坑塘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了全市纳污坑塘再排查再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视频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宋海水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年底前全市范围内要彻底消除纳污坑塘污染,实现农村纳污坑塘“动态清零”。 会议听取了衡水市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纳污坑塘再排查再整治安排部署、目前排查纳污坑塘数量等情况汇报和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情况、已建成的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以及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在全市范围内彻底消除纳污坑塘污染,已经列为今年市政府20项民生实事项目之一,必须强力推进。对排查出的纳污坑塘,按照“一坑一案、限期治理”要求,编制整治方案,实施限期治理。做到坑塘无垃圾堆存、无污水汇入、水体无黑臭。年底前全市范围内彻底消除纳污坑塘污染,进一步改善和提升人居环境,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会议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今年纳污坑塘整治任务。工业类纳污坑塘,要按照废酸、废油、重金属、难降解有机物等污染物种类和潜在环境风险情况,实行水、土同步治理;农村生活类纳污坑塘,要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结合,通过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等方式,根治农村生活类纳污坑塘污染问题,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养殖类纳污坑塘,要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结合,通过资源利用等方式,改善畜禽废水无序排放现状,消除养殖类纳污坑塘污染,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 会议强调,所有纳污坑塘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完善纳污坑塘清单、台账,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实现农村纳污坑塘“动态清零”。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整治情况进行评估,定期开展水质监测,防止水质超标、变色、变味,对偷排偷放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建立纳污坑塘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加强后期管控,确保纳污坑塘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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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为做好衡水市纳污坑塘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了全市纳污坑塘再排查再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视频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宋海水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年底前全市范围内要彻底消除纳污坑塘污染,实现农村纳污坑塘“动态清零”。 会议听取了衡水市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纳污坑塘再排查再整治安排部署、目前排查纳污坑塘数量等情况汇报和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情况、已建成的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以及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在全市范围内彻底消除纳污坑塘污染,已经列为今年市政府20项民生实事项目之一,必须强力推进。对排查出的纳污坑塘,按照“一坑一案、限期治理”要求,编制整治方案,实施限期治理。做到坑塘无垃圾堆存、无污水汇入、水体无黑臭。年底前全市范围内彻底消除纳污坑塘污染,进一步改善和提升人居环境,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会议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今年纳污坑塘整治任务。工业类纳污坑塘,要按照废酸、废油、重金属、难降解有机物等污染物种类和潜在环境风险情况,实行水、土同步治理;农村生活类纳污坑塘,要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结合,通过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等方式,根治农村生活类纳污坑塘污染问题,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养殖类纳污坑塘,要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结合,通过资源利用等方式,改善畜禽废水无序排放现状,消除养殖类纳污坑塘污染,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 会议强调,所有纳污坑塘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完善纳污坑塘清单、台账,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实现农村纳污坑塘“动态清零”。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整治情况进行评估,定期开展水质监测,防止水质超标、变色、变味,对偷排偷放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建立纳污坑塘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加强后期管控,确保纳污坑塘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