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内设机构

机动车污染防治处

发布日期:2021-05-10 13:48 信息来源:人事与离退休干部处(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负责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组织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政策,对机动车重点企业、重点用车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进行监督管理,对车用燃油品质及加油站油气回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省机动车环保检测单位运行的监督管理。

联系方式:0311-87908502

业务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内设机构

负责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组织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政策,对机动车重点企业、重点用车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进行监督管理,对车用燃油品质及加油站油气回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省机动车环保检测单位运行的监督管理。

联系方式:0311-87908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