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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水质指纹溯源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标征函〔2023〕19号

发布日期:2023-09-14 11:14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要求,指导各地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溯源,我部组织编制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水质指纹溯源方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0月16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 吴彤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话:(010)65645536

传真:(010)65645500

电子邮箱:hysjgec@mee.gov.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赵庄明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6-18号

邮政编码:510530

电话:18122329667

电子邮箱:zhaozhuangming@scies.org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水质指纹溯源方法(征求意见稿)

3.《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水质指纹溯源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9月12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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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要求,指导各地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溯源,我部组织编制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水质指纹溯源方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0月16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 吴彤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话:(010)65645536

传真:(010)65645500

电子邮箱:hysjgec@mee.gov.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赵庄明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6-18号

邮政编码:510530

电话:18122329667

电子邮箱:zhaozhuangming@scies.org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水质指纹溯源方法(征求意见稿)

3.《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水质指纹溯源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9月12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