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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废硫酸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标征函〔2022〕35号

发布日期:2022-10-12 10:47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和指导废硫酸利用处置的环境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废硫酸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指定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9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王菲

电话:(010)65645768

传真:(010)65645771

邮箱:hwmd@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废硫酸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废硫酸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9月28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国涂料工业协会钛白粉行业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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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和指导废硫酸利用处置的环境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废硫酸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指定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9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王菲

电话:(010)65645768

传真:(010)65645771

邮箱:hwmd@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废硫酸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废硫酸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9月28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国涂料工业协会钛白粉行业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