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意见征集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污染源管控(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标征函〔2022〕13号

发布日期:2022-03-30 14:46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加强生态环境档案的科学管理,我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污染源管控》修订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孙强

  邮箱:sunqiang@scies.org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8号

  邮编:510535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马若凡

  电话:(010)65645102

  邮箱:ma.ruofan@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污染源管控(征求意见稿)

     2.《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污染源管控(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3月24日

  (此件社会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意见征集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加强生态环境档案的科学管理,我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污染源管控》修订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孙强

  邮箱:sunqiang@scies.org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8号

  邮编:510535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马若凡

  电话:(010)65645102

  邮箱:ma.ruofan@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污染源管控(征求意见稿)

     2.《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污染源管控(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3月24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