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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海洋生物水质基准推导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2 10:01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进一步规范国家海洋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海洋生物水质基准推导技术指南(试行)》。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法规司 孙善伟 宛悦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话:(010)65645275、65645272

传真:(010)65645275

邮箱:biaozhun@mee.gov.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pdf

2.海洋生物水质基准推导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3.《海洋生物水质基准推导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1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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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进一步规范国家海洋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海洋生物水质基准推导技术指南(试行)》。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法规司 孙善伟 宛悦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话:(010)65645275、65645272

传真:(010)65645275

邮箱:biaozhun@mee.gov.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pdf

2.海洋生物水质基准推导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3.《海洋生物水质基准推导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1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