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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水质 烷基酚类的测定固相萃取/液相色谱法》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环办标征函[2019]22号

发布日期:2019-06-19 11:2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水质 烷基酚类的测定 固相萃取/液相色谱法》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19年7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将按无意见处理。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hdjl/yjzj/zjyj/)检索下载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司李江

  电话:(010)66556826

  传真:(010)66556824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水质 烷基酚类的测定 固相萃取/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3.《水质 烷基酚类的测定 固相萃取/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5.《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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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水质 烷基酚类的测定 固相萃取/液相色谱法》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19年7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将按无意见处理。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hdjl/yjzj/zjyj/)检索下载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司李江

  电话:(010)66556826

  传真:(010)66556824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水质 烷基酚类的测定 固相萃取/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3.《水质 烷基酚类的测定 固相萃取/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5.《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6月19日